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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股份首次获评“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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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布了2017-2018年度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名单,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获评“厦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象屿股份旗下企业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年入选。
  近年来,象屿股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班子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显著,获得了厦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高度肯定和认可。象屿股份还积极引导下属企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下属企业象屿(张家港)有限公司获评张家港市“文明单位”称号。
  日后,象屿股份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体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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